2014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作者: 时间:2019-03-23 点击数:

2014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亲爱的毕业生:

祝贺你们圆满完成学业,踏上人生新的征程。为了使你们更好地办理毕业离校手续,顺利走上工作岗位,请你们注意以下事项:

一、离校

1、严格按照《毕业生离校手续清单》所列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将离校手续清单交所在学院,并领取各种证件后离校。

2、保管好自己的各种证件、档案、已签和未签协议书及相关就业资料,丢失后不可弥补。

3、欠学费的毕业生,按学校规定,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清缴手续;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先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还款确认书,再办理其他离校手续,领取各种证件。

4、毕业生需领取的证件包括: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西安市常驻人口登记表(仅限户口迁至学校的学生)、党组织介绍信(党员学生)、毕业证、学位证。因故未领取证件的毕业生应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防过期。

二、档案

1、毕业生档案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组织各学院(部)在7月中旬通过西安市机要通信局统一发送至派遣单位的档案接收部门,毕业生在8月份注意按就业协议书上的档案邮寄地址到档案接收单位查收。档案去向查询可登录西安财经学院就业网。

2、考取公务员、升学及派遣到西安市的同学,可凭录取通知书或自提档案申请表在7月1日至7月5日(正常工作日)期间到各二级学院(部)办理提档手续。

3、自愿提取档案的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开具提档函或自提档案申请表,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可在7月1日至7月5日(正常工作日)期间到各二级学院(部)办理提档手续。

三、户籍

1、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或西安市常驻人口登记表后,应妥善保管,谨防丢失。

2、凡迁出户口的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到各学院领取户口迁移证(西安市为常驻人口登记表)。

3、已领到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按迁出有效期及时报到落户。防止户口迁移证失效或丢失。

4、因派遣单位发生变化,户口迁移证中迁往地址需要变更的毕业生,请自带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升学凭录取通知书)到迁出地派出所更改,不能私自涂改。

5、有关户籍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29)81556215(户籍科)。

四、报到

1、毕业生应提前与接收单位取得联系,掌握报到时间、地点、程序及有关要求,作好报到前的准备工作。

2、毕业生离校后,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就业资料和证件,在规定有效期限内,及时到接收单位报到,落实户档及人事关系。

3、西安市生源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西安市九区四县、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在西安市市属单位、各开发区区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须登录西安毕业生就业网(www.xabys.com)申报个人信息,然后根据系统提示持相关资料到相对应人才中心办理报到备案手续。

4、派回生源地各省、市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当地将进行二次派遣,或招考地方公务员,或加入当地人才信息库,或组织参加当地人才交流会。请派回各省、市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毕业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前去报到,按当地就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五、改派

1、初次就业改派所需材料:

1改派申请表

2个人申请

3原报到证

4新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2、二次改派所需材料:

1改派申请表

2原报到证

3原派遣单位同意改派函

4新单位的接收函

⑤个人改派申请

3、改派办理的时间

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改派手续自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周内办结,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4、离校后与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但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请将单位录用证明或劳动合同传真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及传真:(029)81556068

E-mail:jiuye81556068@126.com

六、联系

1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欢迎以各种方式与母校沟通和联系。

2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请注意浏览学校就业信息网:http://www.xaufejob.com

3、毕业生在工作之余,希望能积极为母校搜集和提供当地的就业信息,为母校今后的毕业生就业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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